@不与1930

【东凯】哀艳(番外1·靳东篇)

 @玉玲珑女 玲珑生日快乐,给你he哈哈哈。

原谅我-刘德华 播放地址2

前篇前篇,先看前篇。番外1·王凯篇

正文:

目录地址

⑵点击哀艳tag


——————————


我看见他了。

在他还没路过我身边的时候,我就看见他了,不长的碎发,T恤衫牛仔裤,还有一双深蓝色的运动鞋,我很诧异自己可以在不到三秒钟的时间内,把他看的这么清楚。

雨滴淅沥淅沥,在我旁边的玻璃窗上肆无忌惮的敲击着,我觉得自己甚至能透过这层薄雾把他眼角新生出的几条皱纹都看的清清楚楚。

王凯。



他今天的衣服不错,T恤配一件外套很适合这种天气。

我一直觉得他穿正装好看,身材正好,不胖不瘦,刚好能带起西装的肩膀,蝴蝶结比领带更合适,只要系上一颗纽扣就会显得禁欲而性感。流畅剪裁衬得他的腿修长,又能恰到好处的露出点脚踝。

其实最主要的一个原因,是因为那个时候,我们可以正大光明的情侣装,不怕被发现。

唉,其实吧,我感觉他穿什么都好看。



我下意识的想要起身去找他,好在他站在了不远处的门口,替我阻止掉了刚刚不成熟的想法,可惜如果我知道到雨停之前,他根本没有想进来的意思,我一定会奋不顾身的出去叫他,幸也不幸。

他现在站在门外,雨水打湿了他的衣角,打湿了我的皮肤。

我不知道他怎么样,但是我觉得我的手指太抖了,现在去拿起杯子喝一口咖啡,一定会颤动的出卖自己,屋子里的歌切换的恰是时候,我甚至都要怀疑是店主故意给出的难堪,我把视线落在了桌面上还没看多久的《茶花女》,以前总想着没事的时候一定要看看,但是一直拖着却淡忘了,人一旦懒散下来,就很难再复原,有的时候宁可发呆都不会想去翻看一眼,我却把它一直放在手边。

性格使然,有些东西太想要了,就成了执念,哪怕没有能力,却也不想放弃,只要在身边就是一种安心。



认识他之前,我从没经历过书里的那种热恋。

我觉得情,要不知所起,一往而深才好,我时常认为自己是站在荒漠的诗人,侠义也多情。负剑而立,鞋底碾尽了西沙,放任毫无遮掩的烈日在身上鞭笞,狂风卷着沙土剜过脸上的皮肤留下一道道细纹。

却受不住老板娘递过的一坛陈年桃花酿,和一同携来的半分愁肠,在月明的酒馆把白天的凛冽悉数洗褪,题上几句零碎的诗句,透过摇曳的烛光,望进对面女人漾起水纹的双眼,但愿今朝今宵美,醉入交欢不复醒。

可惜多情总伤情,翌日会踏过骄阳下交错的人影,迈进了下一家客栈,恣情放纵,写下了新的一篇断章。

这是心之所向,只是认识他,我变得太彻底。

像是倦鸟遇到了归巢,只要把疲惫卸下就再也不愿意再背负,想见面,发了疯的想,见不到想,见到了更想。有一种想把人淬碎了揉进身体里的感觉,如果可以,我甚至想向全天下昭示主权。

但是我不能,我从滚在刀尖上的大侠变成了只能躲在巷角的逃犯,我以前不怕匹夫所指,不怕枪林弹雨,可是遇上他,我怕了。

我怕他走了,又怕他不走。


我想你可能明白这种感觉,若是拥有了一件宝物,就会心心念念爱不释手,生怕别人给你抢了去,会为了这个宝物躲躲藏藏,像鸦片一样上瘾,比海洛因更让人着迷。

可惜世人都知晓牵挂不好,终有一日会酿成软肋埋在体内,我想潜伏在我血液下流淌的傲气,不允许我因为一个人变得平庸,而落败。

一面推拒逃离,一边执念成痴。



鼻架上的眼睛快顺着鼻梁滑下来,我没去扶。

「我的心,不习惯幸福。也许,活在你心里更好,在你心里,世界就看不到我了。」小仲马写。


我的心,也不习惯幸福。我抬手拿了杯子,从豪情中抽身出来,咖啡的苦涩润在了舌苔上顺着舌头滑到了喉咙里,气腔苦涩,我把文字印在视线里,把视线锁在他身上。

翻了一页书,我不知道他看没看见我,我想他可能看见我了吧,不然视线怎么一直在这个方向扫视,我甚至都能看到化为实质的目光投在了我的肩膀上;我想他可能没看见我吧。

不然他怎么,舍得不进来。



有一天胃疼到心疼,手指握不住杯子的时候我特别的想他,玻璃杯摔在地上玻璃渣碎成了花,我想和他讲讲话。

我发了一条语音给他,冗长的沉默过后,我说,王凯,给我买药吧。

没人能体会到那七个字背后的孤独。



出门的时候穿了一件我自认为还满意的衣服,还好我还满意这样的装扮,幸而可以坦然的在他眼前。

骄傲惯了的人,恐惧恐惧。

我骄傲了太久,却在他这里感到了恐惧,我恐惧他不要我,我恐惧他觉得我不够好。

还有一次这种恐惧,是我在曼哈顿街道,坐在哈雷上飙到了三百迈,体验风带着死神卷过耳蜗的快感。


所以在他要离开的那瞬间,我恍惚间觉得这会是一种解脱,一种让我重获新生,重新活在阳光下的解脱,挣脱了束缚,心灵上的畅快。

可是那一瞬间我忘了,我所有的快乐,也同样都来自于那个地方。



风变大了,加疾的雨打在玻璃上,太响了,噼里啪啦的乱掉着,隔在一窗之内甚至都能感受到那种冷意刺骨,怎么还不进来呢,进来躲一会雨也好啊。



我梦到过好几次他,在梦里我牵着他的手,他说他爱我,很爱我,我笑着问他是吗?他又说不是。

我又梦到他站在我面前,说我原谅你了,过去的就过去吧,我现在很好。

后来画面又回到我们刚认识的那个时候,他却站在我面前哭了,是那种,眼角泛红,隐忍却又忍不住的流泪。

我在梦里的心绞着劲儿的发疼,喉咙干哑想说话却发现只能吐出呼吸。

我想说王凯,我是真得爱你。话到了嘴边却变得事与愿违。

“王凯,我不喜欢这种生活。”


他的背影越拉越长,我想去牵他的手腕却被桎梏在原地动弹不得。


惊醒的时候全身都是冷汗,一个人的房子显得有些冷清,我下床给自己倒了杯水,却在凌晨两点一刻的时候蹲在冰箱旁边难过的眼角酸胀发疼,后背贴着冰箱缓慢下滑,凉意透过单薄的布料传进脊柱,传进了四肢百骸。

地上的几滴液体是倒水的时候洒了的。


我没有必要去承认流泪。


 

我记得你说过你爱我。

你却说只是我想多了。



老板娘特制的甜点恰是时候的送到,打断了我陷进回忆里难以自拔的情绪,我抬头跟她讲话,他走了之后我常一个人来这家店,老板娘坐在我面前叫我试吃她做好的东西。

她说她曾经的恋人很喜欢吃甜点,是一个外国人。后来在频繁的争吵下他们发现爱情真的是消耗品,于是,他回国,她留在这边却开了一家店。

她说:“那时候,我年轻,任性,不懂事,总以为他爱我,就会迁就我,所以就肆无忌惮的起来,真等到他离开了,才发现更上瘾的竟然是我多一些。”

我笑了笑,我不年轻了,却也任性,不懂事。


 

瘾很难戒掉,毒品会上瘾,吸烟会上瘾,咖啡会上瘾。

还有你。


王凯走之后我回过一趟我们在上海买的房子,他把东西收拾的整整齐齐,家具上没有灰,冰箱里没有菜,卫生间的洗手台上没有另外一份牙具,衣橱里也没有东西占满另外一半空荡的架杆,他的衣服比我多的。

这地方干净的像从来没有过第二个人生存一样。

我迈了大步冲进卧室,拉开了属于他的那个床头柜,里面我写给他的小纸条,满满当当,收了一整个抽匣。

彩色的便签胶早就干了,一张和一张安静的叠在木板上,我坐在床头,看着上面几个被模糊了的文字。

我这时候才明白,他不要我了,他真的不要我了。

那是一种怎么样的体验,是呼吸固化凝在了喉咙里,一直堵到胸腔,没有水汽,没有空气,只剩下苦涩,像十月份北京带着大风的雾霾。



我跟老板娘寒暄几句,希望她看到门口的王凯,起码有一个理由叫他进来。

但是她没有,就像她从来没问过为什么王凯突然不来了一样。


老板娘离开的时候王凯还没走,我把甜点放在旁边,巧克力酱在上面铺了一层,又被樱桃点缀的减少了甜腻,一来二去,我也觉得甜品,没有以前想象中的那样腻人。


是你教会我怎样去爱,但是我却不想教会你怎样去生活了。

我希望雨别停得那么快,让我再享受一会儿让他注视的目光。

这个时候我又有点恨他,他轻而易举就能够打破我隐藏了那么久的平静。只要一个动作,就可以把我的伪装撕得破碎,就像第二次上瘾永远比第一次难戒。



他离开之后我做了很久的梦,久而久之我竟然也分不清他那句原谅到底是真的还是假的。

我偷偷从朋友那里问来他的近况,听他去了华盛顿旅游,去了罗马欣赏风光,听他走遍了各个地方,领略了不同的风土人情,我突然怕,他再也不回来了。

他走的那天我看到了新闻,成了空号的电话被我拨过一次又一次,机械冰冷的女音从那边传来之后被我掐断,我有点开了永远不会有回复的微信头像。

我说,王凯啊,今天天气降温,你多穿点。

我说,王凯啊,什么时候过来一趟,上次买的电池不知道放在哪了。

手机往上一划就是带着红色叹号的发送失败,但是我却不舍得删。



如果雨停了他还没进来,我得去找他。

或许是上帝听到了祷告,雷阵雨总是走得很快,阳光迅速的占据了皮肤镀上一层金色的暖膜,我抬头向他的方向扫了一眼,还在。


我—— 


“爸爸!”

“哎,怎么了宝贝。”


我想他千万别说原谅我,真心的或假意的都不要,我怕突然之间的,一别两清。

我宁可被他执念一辈子。


“下周能不能去隔壁那家炸鸡店啊,我的同学都在那里,每次都来这家店,都没有我喜欢吃的。”

“对不起,宝贝。”



「我的心,不习惯幸福。也许,活在你心里更好,在你心里,世界就看不到我了。」

我最后没有勇气追上去,但是我却没想过,没有了我你独自幸福让我依旧害怕。

他走了,我去问老板娘这首歌一共多长时间。


对不起,宝贝。


加上前奏,四分二十八秒。



——————————————

有人能看出来这其实是个he么……

评论 ( 57 )
热度 ( 93 )

© 不与 | Powered by LOFTER